为进一步加强全市纪检监察信息和新闻稿件报送工作,近日,市纪委监委印发《关于做好2025年纪检监察信息和新闻稿件报送工作的通知》,紧紧围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大局,强化工作措施,完善体制机制,不断加大纪检监察宣传报道力度,唱响惩恶扬善主旋律,凝聚执纪执法正能量。
——加强组织领导。全市纪检监察信息和新闻稿件工作由市纪委分管副书记主抓,分管常委协抓,办公室(宣传部)具体负责。各县区纪委监委,市直机关纪检监察工委、西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纪检监察工委和市纪委监委机关各部室、派驻纪检监察组及市委巡察办明确1名分管领导和1名信息报送工作者,具体负责本县区、本单位的纪检监察信息和新闻稿件素材的收集、文稿撰写和报送工作。
——明确报送内容。围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重点、领导关注的焦点、群众关心的热点,有针对性地编报信息和新闻稿件。主要内容为各级纪委监委部署的各项任务贯彻落实情况、采取的主要措施以及取得的成效;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党的建设的重要问题,重大社情动态以及关系民生的重要工作等方面的情况;查处的重大典型案件;突发性事件或重大紧急情况;纪检监察工作中的创新性做法、经验和成效;反腐倡廉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对策及建议;反腐倡廉舆情及处置情况等。
——提高报送质量。坚持及时、准确、全面报送信息和新闻稿件,不断拓宽信息和新闻稿件渠道,强化捕捉信息和新闻稿件的能力,特别是要提高捕捉即时信息和新闻稿件的能力。要在保证信息和新闻稿件上报数量的同时,深入开发有特色、有价值的信息和新闻稿件,努力提高信息和新闻稿件工作质量,积极为领导科学决策、指导工作、解决问题提供高效的服务。
——注重宣传引导。坚持把握正确舆论导向,加强正面宣传引导,尤其是案件报道要选取有代表性的典型案例,重点分析报道其违纪违法的根本原因和思想根源,不突出违纪违法细节,不渲染贪腐金额及情节,不炒作生活腐化内容,防止有些党员干部只关注违纪情节、违法事实和贪腐细节,入耳不入脑、走样不走心。
——严格审核把关。加强对信息的审核把关,各县区纪委监委、市直机关纪检监察工委、西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纪检监察工委要经过相关负责人的审核,市委巡察办,市纪委监委机关各部室、各派驻纪检监察组报送的信息均要由部室组办负责人审校,经办公室主任审核,分管领导签发同意后,印发或在新闻媒体上发布,需要在互联网上发布的要遵守相关的保密规定;对于需报送上级机关或上级领导的重大信息及要情专报,由委分管信息工作的领导审核同意后,经分管副书记或书记签批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