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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宁市纪委监委严明“五一”、端午节期间纪律要求
来源:市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 发布时间:2023年04月28日 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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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一”、端午节将至,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市作风建设要求,坚守节点纠“四风”树新风,坚决遏制不正之风反弹回潮,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日前,市纪委监委发出通知,严明“五一”、端午节期间纪律要求。

《通知》强调,要压实主体责任,从严正风肃纪。全市各级党组织要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作风建设的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把持之以恒正风肃纪作为坚决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检验,以节点为“考点”,严字当头、一严到底,切实扛起作风建设主体责任,坚持党性党风党纪一起抓,锲而不舍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一体推进正风肃纪反腐。认真组织传达学习中央和省市纪委通报曝光的典型案例,严格管理教育监督,督促党员干部时刻绷紧纪律规矩之弦,破除特权思想和歪风陋习。着力发挥“一把手”和领导班子“头雁效应”,带头严守纪律规矩,严于律已、严负其责、严管所辖。坚持抓早抓小,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谈话,杜绝侥幸心理、从众心理、懈怠心理,防患于未然。

《通知》要求,要明确底线约束,做到令行禁止。全市广大党员干部要始终牢记“三个务必”,深刻认识风腐同源、由风变腐的现实风险,带头遵守纪律规定,坚决做到“九严禁”。严禁公款吃喝或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利用内部接待场所搞隐蔽就餐聚会等违规吃喝;严禁使用公款公物参与踏青游玩、探亲访友等活动;严禁以学习培训、考察招商、工会活动、共建联谊等名义“吃公函”、违规公款旅游、借机绕道旅游或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旅游安排;严禁违规收送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或明显超出礼尚往来的礼品、礼金、消费卡等;严禁违规借用下属单位、企业等管理服务对象的车辆;严禁利用节日之机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借机敛财;严禁利用节日之机违规发放津补贴、奖金和实物;严禁吃拿卡要、违规插手干预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等破坏营商环境行为;严禁在民生服务保障中不作为慢作为假作为乱作为。

《通知》要求,要强化监督检查,保持高压态势。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持续增强以自我革命精神推进作风建设的政治自觉,坚持严的基调不动摇,把监督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改进党风政风的一项经常性工作来抓,精准把握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四风”突出表现和易发多发岗位,加大监督检查、明察暗访力度,高效精准识别“四风”问题新形式、新变种,把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摆在突出位置,精准纠治不作为乱作为等不正之风等突出问题。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对节日期间发现的“四风”问题线索优先处置、严查快处,对顶风违纪行为露头就打、靶向发力,典型问题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坚决防反弹回潮、防隐形变异、防疲劳厌战,持续释放执纪必严、违纪必究的强烈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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