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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宁市纪委严明中秋、国庆期间纪律要求
来源:市纪委监委党风室 发布时间:2023年09月25日 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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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秋、国庆将至,为持续巩固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坚持以严的基调正风肃纪,锲而不舍纠治“四风”树新风,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9月22日,西宁市纪委印发《关于严明2023年中秋、国庆期间有关纪律要求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严明节日期间作风纪律要求。

《通知》强调,全市各级党委(党组)要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以全面从严治党新气象展现主题教育新成效,扛牢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进一步从政治上把握作风问题,把从严从实抓作风要求一贯到底,在开展以案促改专项教育整治和作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的同时,抓紧抓实节点纠“四风”工作,认真组织学习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省市纪委监委通报曝光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坚决落实通报精神,强化警示教育,加大预防提醒,拧紧纪律弦、筑牢防火墙。财政、审计、市场监管、机关事务管理等职能部门要发挥好监管职责,扎实开展“节日纠风”行动。党委(党组)班子成员特别是“一把手”要身体力行,率先垂范,带头遵守廉洁自律有关规定,自觉接受群众监督,严于律己、严负其责、严管所辖,抓本级、抓下级,加强对干部的教育管理,引导广大党员和公职人员牢固树立纪法意识、规矩意识,大力倡导崇廉拒腐、尚俭戒奢、艰苦奋斗等优良风气,坚决抵制不良风气,推动形成廉洁过节良好风尚。

《通知》要求,全市广大党员干部要提高思想认识,自觉遵守廉洁自律有关规定,加强家风家教建设,认清形势,廓清迷雾,绝不能把吃吃喝喝看成“小事小节”,绝不能把收送礼品礼金当成“人情往来”。严禁违规用公款购买赠送月饼、土特产等礼品;严禁违规用公款吃喝、旅游、安排或参与高消费娱乐活动;严禁利用节日之机以各种名义违规发放津补贴、奖金和实物;严禁收送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或明显超出礼尚往来的礼品、礼金、蟹卡蟹券、消费卡等;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或违规借用下属单位、企业等管理服务对象的车辆;严禁在隐蔽场所违规吃喝,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严禁利用节日之机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借机敛财;严禁接受管理服务对象提供的住宿、旅游安排、娱乐活动等;严禁值班期间脱岗漏岗或从事与工作无关事项。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纠治节日期间“四风”问题作为推进以案促改专项教育整治和作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的重要抓手,检验主题教育成效的重要标尺,把握节日特点,紧盯“关键少数”,聚焦节点易发的隐蔽场所违规吃喝,利用快递、电子手段送礼品礼金,公车私用,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和重点场所、高档酒店以及高价月饼、蟹卡蟹券背后的享乐奢靡等问题,加大明察暗访力度,加强与市场监管、商务、公安等部门的联动协作,以有力有效的举措,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坚决纠治工作中层层加码等加重基层负担问题,深入整治对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麻痹松懈、任性用权、不担当不作为等问题。畅通信访举报渠道,综合利用“信、访、网、电”平台,多渠道收集“四风”问题线索,坚持把查处案件摆在更加突出位置,对发现的“四风”问题快查快处,及时通报曝光典型案例,释放严的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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