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初,西宁市下发《中共西宁市纪律检查委员会西宁市监察委员会调整派驻机构监督范围的方案》,进一步破解派驻监督点多面广,精准监督不够的问题,不断擦亮“监督探头”,真正体现“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
根据深化派驻机构改革有关规定,西宁市纪委监委统一设立派驻机构,由市纪委监委直接领导、统一管理,名称为中共西宁市纪律检查委员会西宁市监察委员会派驻纪检监察组。设立市纪委监委第十一派驻纪检监察组,专职负责市管国有企业派驻监督;重新调整第一至第十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单位,划出2个派驻纪检监察组专门对政法及公检法司、教育医疗系统进行派驻监督。
综合考量各职能部门的业务量、风险点等情况,进一步明确11家综合派驻纪检监察机构的监督领域和监督范围。调整后,西宁市11家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将对全市92家单位进行监督,针对新组建合并等情况,各派驻纪检监察组严把廉政风险关,紧盯重点领域、关键岗位,对监督单位开展大起底、大排查,摸清监督人数、监督重点、岗位风险;严把廉政教育关,在驻在单位有针对性地开展廉洁教育、警示教育、家风教育,使驻在部门党员干部知敬畏、守底线。
“优化调整后,派驻纪检监察组不再长期驻在某一个部门,驻在部门将根据工作需要进行动态调整,更加突出对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的重点监督;更加突出对加快产业‘四地’、生态文明高地中心城市建设,乡村振兴等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推进情况的监督检查;更加突出对民生关联度高、社会关注度高、廉政风险点多的行业领域的监督检查,全力护航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西宁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介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