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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东区纪委监委:向“诬告者”亮剑 为干事者“撑腰”
来源:城东区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2年04月02日 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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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来,城东区纪委监委深入贯彻落实《青海省纪检监察机关处置诬告错告和澄清正名办法(试行)》,研究制定《城东区纪检监察机关严肃查处诬告陷害专项行动方案》,联合区委组织部、城东公安分局、区人民检察院、区人民法院、区信访局、镇(街道)等多家单位开展查处诬告陷害行为专项行动,坚决向诬告陷害行为亮剑,狠刹诬告、乱告、陷害等歪风邪气,维护依法有序的检举控告秩序,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专项行动将持续到今年12月底,重点整治“伪造事实,歪曲事实、颠倒黑白等诬告他人”“出于特定目的,陷害、抹黑、诋毁他人”“个人非正当利益或者不合理诉求没有得到满足,造谣诬告他人,企图谋取不正当利益”“指使、教唆他人诬告陷害”等7种行为。同时,为推动工作取得实效,区纪委监委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成立行动工作专班,与区相关单位就诬告陷害问题线索移送、联动查处及存在的困难联席会商;启动诬告陷害案件快查快办,组织开展为期一周的“检举控告宣传周”活动,树立正确导向,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推动形成“举报需如实、诬告要担责”的舆论导向。

严惩腐败是纪检监察机关职责,还清白者以清白也是纪检监察机关职责。区纪委监委对党员干部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对查否的信访举报件或因不实举报给被举报人生活工作造成不良影响的,及时采取会议、通报等多种方式,主动开展澄清正名工作、消除负面影响,为敢担当、敢负责的党员干部撑腰鼓劲。

“借着检举控告的名义诬告陷害党员干部的歪风要狠刹,要让诬告陷害者承担应有的纪法责任;更要敢于善于为党员干部澄清正名,激发干事创业的热情、激情。”区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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