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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通县:“十个严禁”划出防汛救灾“纪律红线”
来源:大通县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2年08月19日 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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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大通县纪委监委印发《关于严明当前防汛抗洪抢险救灾工作纪律的紧急通知》,列出十条“纪律红线”,确保防汛抗灾各项决策部署落实,切实维护广大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通知要求,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严格执行防汛抗洪抢险救灾战时机制,始终把纪律挺在防汛抗洪抢险救灾工作第一线,强化防汛战时纪律,切实做到“十个严禁”。严禁对上级指挥调度和防汛指令置若罔闻、推诿拖延、各行其是、临阵脱逃,或在执行过程中打折扣、搞变通。严禁等级响应期间不落实指令要求,不到现场、遥控指挥,以及其他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行为。严禁擅离职守,未经请示同意私自外出,脱岗空岗、不假而走,执行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不严格。严禁麻痹大意,抱有侥幸心理,值班值守、隐患巡查排查流于形式。严禁瞒报、漏报、迟报、乱报汛情灾情。严禁防汛期间违反规定饮酒、娱乐等违反工作纪律情况。严禁贪污、挪用、截留、挤占防汛救灾资金和物资。严禁借防汛救灾之名违规发放防汛补助、津补贴。严禁在救灾期间对群众合理诉求置之不理、漠视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严禁造谣、信谣、传谣,不得私自通过个人自媒体发布未经官方证实的不实信息。

通知要求,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清醒认识当前防汛工作的严峻形势,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使命感开展防汛抗洪抢险救灾工作,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全县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认真履行监督责任,紧盯重点区域,下沉一线监督检查,紧盯指令不执行、责任不落实、履职不到位、措施不得力等问题,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督促各乡镇各部门严格落实前方指挥部工作调度,保障防汛抗洪抢险救灾工作有力有序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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