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做实做细同级监督工作,2022年,城北区将同级监督作为自主改革创新任务,积极探索区纪委对区委及其班子成员监督工作,制定印发《城北区贯彻落实<县区纪委对同级党委及其班子成员监督工作办法(试行)>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明确监督重点、监督方式、工作措施等内容,着力推动区纪委对区委及其班子成员监督工作,助力同级监督提质增效。
明确监督内容,突出监督重点。《措施》指出,区纪委要牢牢把握监督这一基本职责、第一职责,突出政治属性,紧盯“关键少数”,围绕党的政治建设、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市区工作要求、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履行职能职责、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和执行民主集中制、选人用人、规范权力运行、作风建设、巡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廉洁自律等11个方面的情况开展监督,督促区委及其班子成员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确保政令畅通、令行禁止、落地见效。
创新监督方式,拓宽监督路径。推动区纪委对区委及其班子成员监督工作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市工作要求的重要体现,要充分发挥区委班子近距离常态化监督优势,创新互助式监督和参与式监督等方式,督促班子成员之间经常交换意见、相互提醒督促,帮助班子成员及时查找问题、改正缺点和不足。按照便于操作、务实有效的原则,《措施》明确了同级监督的具体方式,列出常态化监督、清单式监督、协助式监督、互助式监督、配合式监督和参与式监督6种监督方式,为开展同级监督工作提供了具体的方法和路径。
细化工作措施,提升监督质效。《措施》强调,在区委统一领导下,区纪委开展同级监督工作,区委班子成员要提高思想认识,正确对待监督,主动接受监督,习惯在监督下行使权力、开展工作。区纪委要把同级监督寓于日常工作中,通过请示报告、谈心谈话、提醒谈话、述责述廉、审计结果运用、意见回复、纪检监察建议等14项工作措施,强化对区委及其班子成员落实决策、捍卫制度、履行职责、行使权力等情况的监督,推进同级监督常态化、长效化。镇街道纪(工)委对镇街道党(工)委的监督工作参照执行,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