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湟中区纪委监委:严明2022年中秋、国庆“双节”期间纪律要求
来源:湟中区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2年09月09日 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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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中秋、国庆将至,为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锲而不舍纠“四风”树新风,持续加固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堤坝,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

坚持以上率下,切实扛牢责任。在党的二十大即将召开之际,全区各级党组织要紧密结合“转作风 树新风 建设新青海 迎接‘二十大’”专项行动工作部署要求,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统筹抓好疫情防控、防汛救灾、纠治“四风”、安全生产、值班值守等各项工作,紧盯时间节点,早部署、明纪律、及时向党员干部提要求、打招呼,坚决杜绝违规违纪行为发生。各级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管好班子、带好队伍,带头正风肃纪,带头遵守各项纪律要求,充分发挥好“头雁效应”。各级领导干部要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对分管领域党员干部从严进行教育管理监督,积极践行崇廉拒腐、尚俭戒奢的优良作风,推动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市区若干措施落实落地。

严守纪律底线,做到令行禁止。节点就是考点,中秋、国庆是“四风”问题易发多发的关键时间节点,也是对广大党员干部党性意识和纪律规矩意识的重要考验。全区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要认真学习中央和省、市、区委关于加强作风建设的要求,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做到“九严禁”。严禁违反疫情防控和防汛救灾有关规定,不严格落实值班值守制度,不服从组织安排、擅离职守、违规饮酒等行为;严禁违规发放各类津贴补贴或福利;严禁违规收送名贵特产和“电子红包”、预付卡、消费券等礼品礼金;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或违规使用公务加油卡,及违规借用管理服务对象车辆;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机敛财;严禁违规组织或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等;严禁公款吃喝,接受管理服务对象的宴请或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严禁对群众合理诉求推诿扯皮、冷硬横推、漠视群众利益;严禁其他违规违纪行为,坚决杜绝节日腐败和各类铺张浪费行为。

强化监督检查,严肃执纪问责。全区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立足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把节日期间纪律作风建设、疫情防控和防汛救灾工作落实情况纳入查纠“四风”的重要内容,紧盯重点领域、关键环节,责任落实、工作推动、制度执行等隐形变异“四风”新动向,通过专项检查、随机抽查、明察暗访等方式,加大监督检查频次和范围,实施精准监督。对“两节”期间顶风违纪问题露头就打、快查快办,持续释放正风肃纪的强烈信号,要畅通监督举报渠道,公开举报电话和邮箱,加大典型案例通报曝光力度,坚持从严执纪,抓早抓小、动辄则咎,准确把握新时代新征程对加强作风建设的新任务新要求,为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提供坚强纪律作风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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