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湟中区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刻领会中央、省市委开展集中整治的重要意义,始终把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摆在突出位置,着眼政治大局和工作大局,把握战机、抓住关键、迅即行动,以“工作清单、进度清单、成效清单”三张清单为抓手,厘清工作,明确重点,切实以实际成效将集中整治向纵深推进。
下发“工作清单”明责,推进专项整治任务明。把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摆在突出位置,构建“区委统筹抓、纪委监委牵头抓、组建专班专门抓、乡镇部门协同抓”的工作格局,自上而下压实主体责任。突出分级分类找准整治重点,聚焦4个方面,确定农村(社区)集体“三资”管理、中小学校园食品安全和膳食经费管理、旅游市场经营管理不规范问题专项整治3项重点整治内容制定下发工作任务单,督促各乡镇和职能部门聚焦主责主业,主动查摆问题,明确整改措施,推动整改落实,构建整治“闭环链”。期间,通过下发5期工作清单,重点推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使用,教育系统招投标、村务财务公开等问题整改8条。
通报“进度清单”督责,务求精准发力靶向准。全面依托县级领导包保制度,及时向各县级领导抄送集中整治工作重点内容和进展,提醒各县级领导认真履行“一岗双责”,督促指导压实整治主体责任。坚持以机关带系统,严格按照联系片区协作、联点乡镇、联办案件“三联”指导机制,采取重点运用联动监督+ 重点深挖问题线索+ 重点强化联系指导+ 突出问题整改闭环“三重点一闭环”监督模式,重点围绕对集中整治工作重视不够、推进不力、办理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存在弱项、推动基层治理还有差距等问题,深入村社、学校和基层站所等开展巡回监督,着力提升基层集中整治成效。期间,向县级领导抄送工作提醒函26份,提醒约谈44人次,开展监督检查5轮次,发现问题线索10件均已立案,督促完善制度2项;通过对查办案件,及时发现“三资”管理使用中坐收坐支、挪用资金等违纪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并推动整改。
跟踪“成效清单”亮责,倒逼责任落实措施硬。对标“狠抓五、六月”“突出办案和整治”的总体思路,以“超常规”的过硬举措集中攻坚,严肃查处群众身边的“蝇贪蚁腐”。结合“西宁评议”“有诉必应马上办”等大数据平台广泛收集线索,完善与各职能部门线索移送机制,持续畅通问题线索收集渠道,有效提升群众知晓率和参与度。把领导包案制度贯穿集中整治始终,持续传导压力、强力推进案件查办,深化以案促改、促治,持续放大震慑效应,使群众切身感受到集中整治带来的明显变化。集中整治以来,处置问题线索36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1人,组织处理8人,追回并返还资金9.3万余元。全区各职能单位结合实际,选准“小切口”,项目化、清单化推行集中整治,区教育局推进中小学校“互联网+明厨亮灶”工程全覆盖率达100%;区农业农村局加强对村集体分红资金管理,从相关公司或个体协调及时向两个村分红6万余元;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通过集中整治,服务投诉数量同比下降80%,挽回经济损失0.78万元,游客的满意度不断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