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八小时以外”的生活圈、社交圈、休闲圈更加复杂、更难监管,从近年来查处的违纪违法问题看,不少权力越界、行为失范的问题发生在“八小时以外”,违纪违法行为易发高发。为持续推进纪律和作风建设,进一步加强对全区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的监督管理,近日,城北区纪委监委印发加强“八小时以外”监督管理的通知,并建立负面行为清单,督促各党组织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强化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的监督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监督管理机制,教育引导全区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自觉规范和约束“八小时以外”的言行举止,增强拒腐防变思想防线和抵制诱惑能力,树立忠诚干净担当的良好形象。
细化监督重点和强化警示教育相结合,着力筑牢思想防线。“八小时以外”监督管理,着重加强对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生活纪律等的监督管理,重点监管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的社交圈、生活圈、休闲圈,防范违纪违法行为的发生。结合党纪学习教育,持续深化“一月一警示”教育,用好用足已查办案件资源,创新警示教育方式,通过召开警示教育大会、旁听庭审现场、参观警示教育基地和摄制警示教育片《破腐除贪》、编印违纪违法典型案例汇编、忏悔警示录等一系列学习资料,常态化开展以案示警、以案促改、以案促治警示教育,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进一步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纵深推进“不想腐”。
压实主体责任和建立负面清单相结合,着力纠治苗头问题。督促各党组织认真履行从严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工作机制,采取有力有效措施强化对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八小时以外”活动的监督管理。压实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及时了解掌握本地区部门单位班子成员、党员、干部“八小时以外”的活动情况,用好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发现问题及时提醒、纠正和报告。坚持“严管就是厚爱,监督就是保护”的理念,针对“八小时以外”违纪违法、行为出格、道德失范等问题易发多发的实际情况,对照纪律处分条例和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党纪法规,建立十五条负面行为清单,把日常监督触角从工作时间延伸到“八小时以外”,抓早抓小、防微杜渐,着力纠治苗头性倾向性问题。
坚持自我约束和外部监督相结合,着力形成监督合力。要求全体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认真学习党章、廉洁自律准则、纪律处分条例、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党纪法规,严格遵守党规党纪、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严格约束“八小时以外”的言行,自觉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自觉养成高尚的精神追求和健康的生活情趣,树立优良作风,展现良好形象。各党组织充分发挥党内监督、家庭监督、群众监督和社会监督的力量,通过探索开展政治家访和廉洁家访、召开座谈会、电话沟通等方式,教育引导和鼓励家属特别是配偶多关心、多过问“八小时以外”情况,及时了解掌握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廉洁自律、社会交往、家庭生活等情况。通过自我约束和外部监督相结合,形成监督合力,着力破解“八小时以外”监督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