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近期,西宁市湟源县人民检察院、湟源县人民法院就被告人李某某涉嫌受贿案组织开展职务犯罪现场庭审观摩。青海省交通运输厅(被告人原单位)、湟源县纪委组织涉重点行业部门、县公安局、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县法院员额法官共一百余名干部到场参加庭审。
公诉机关指控,2015年至2018年期间,被告人李某某利用职务之便,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86万元,数额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过程中,公诉人紧紧围绕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系统全面举证,突出重点,详略得当,有力指控了犯罪,并以该案为契机,当庭开展法治教育,希望旁听人员以案为鉴,遵守法律、恪守底线,时刻紧绷廉洁自律这根弦。被告人李某某当庭对犯罪事实和证据均无异议。合议庭充分告知了被告人享有的诉讼权利及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等相关规定,本案将择期宣判。
通过“零距离、面对面”的庭审观摩,将庭审现场变为警示教育廉政课堂,以“身边事”警示“身边人”的方式,教育引导广大公职人员,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筑牢反腐思想防线,真正达到“惩处一人、教育一片、警示一方”的良好法治效果。(通讯员 徐鲁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