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湟中:严把“三关” 提升审查调查质效
来源:湟中区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3年11月24日 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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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筑牢案件质量“生命线”,湟中区纪委监委聚焦案件办理全过程,坚持将审查调查工作标准化、制度化、规范化建设放在首位,严把审查调查程序、安全、纪律“三关”,持续提升案件质量。

严把审查调查程序关

严格执行审查调查程序要求,制发《审查调查措施文书》《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执法类及涉案财物管理常用文书格式》《西宁市湟中区纪委监委信访举报集体研判和了结办法(试行)》等文件,进一步明确了问题线索的受理、分办、处置、办结、反馈等环节的具体程序及要求,对线索处置、审查调查安全、措施使用、涉案财物管理等事项进行全过程规范。同时,加强问题线索处置管理,及时录入案件监督管理系统信息平台,实行闭环管理,拧紧全过程工作链条。今年以来,共受理问题线索135件,立案61件,处分83人

严把审查调查安全关

坚持把安全办案作为审查调查的前提和基础,严格执行安全首课、领导首谈等制度,委机关主要领导对审查调查安全工作直接抓、具体抓、亲自抓,各室组分管领导对安全预案谈话方案制定、内审外查等各个环节全流程谋划,随时掌握安全员、各办案人员安全责任落实情况。今年以来,区纪委监委严格规范程序,遵守各项安全规范,圆满办结留置案件1起,依规依纪依法对涉案人员采取了留置措施,依照相关规定对其作出开除党籍、开除公职的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严把审查调查纪律关

根据中央、省市纪委监委关于严禁纪检监察干部打听案情、过问干预案情和请托违规办事的相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湟中区纪检监察干部打听、干预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和请托违规办事报告备案及责任追究规定》。将审查调查工作作风建设作为干部监督工作重点内容,常态化组织纪检监察干部开展办案程序、办案安全和办案纪律提醒教育,通过设立纪法课堂、召开警示教育大会、旁听庭审等形式,加强纪检干部思想教育,要求审查调查人员必须坚持原则、依规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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