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保障执行 促进完善发展
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保障
──在中国共产党第十六届湟源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第五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2020年3月10日)
占亚冬
我代表十六届湟源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向第五次全体会议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中央纪委四次全会、省委十三届七次全会、省纪委四次全会、市委十四届十次全会、市纪委五次全会和县委十六届九次全会部署要求,回顾2019年纪检监察工作,部署2020年主要任务。第一次会议上,县委马建立书记就进一步加强全面从严治党,推动完善监督体系提升治理效能提出明确要求,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坚决贯彻落实。
一、2019年工作回顾
(一)持续深化政治建设,政治能力进一步提高。强化政治引领,深学笃用领袖思想,县纪委常委会充分发挥领学促学作用,持续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学思用贯通,及时研究决策部署贯彻情况,并落实到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巡视巡察整改等各个工作环节。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不断深化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理解把握和贯彻落实,自觉把学习成果转化为坚定理想信念、砥砺党性觉悟、忠诚履职尽责的思想自觉和实际行动。突出政治监督,坚持“两个维护”根本任务,加强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章党规党纪各项制度执行情况和深化机构改革、打好三大攻坚战、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保障和改善民生等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等行为,先后问责党组织2个、党员干部7人。强化政治教育,通过召开警示教育大会、旁听庭审直播、通报典型案例、运用《忏悔录》警示教育案例选编等形式,持续开展“以案为鉴、警钟长鸣”警示教育,县乡纪委共召开警示教育会12次、通报典型案例15起90人,发放警示教育片42张,对109名新提任和调整交流科级干部进行廉政谈话,推选市级勤俭助廉家庭26户,涵养清正廉洁价值理念。
(二)坚决贯彻全面从严,政治责任进一步压实。压实领导责任,调整充实湟源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和反腐败协调工作领导小组,修订完善领导小组《工作规则》。制定《关于推动县乡纪委履行协助职责常态化的意见》,进一步明确协助职责、方法路径和常态化工作机制措施。严格履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提请县委常委会审议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议题31项,提请县委书记审批审查立案等事项48项。强化对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中央扫黑除恶专项督导、省委第三巡视组反馈问题等整改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问题整改扎实有效。全面完成市委全会和市纪委全会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述职点评7条意见的整改。压实“两个责任”,制定《关于进一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的规定》,实行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履行情况单位记实台账和个人记实制度,为全面落实“两个责任”提供有力的制度和措施保障。安排21名党委(党组)书记和纪委书记分别在县委全会和县纪委全会上述责述廉述作风,现场接受评议和测评。发送党风廉政建设抄告单和履职提醒函13份,督促领导干部自觉担负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加强日常监督,印发《湟源县2019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方案》,分层次明确责任落实要求,细化党风廉政建设任务。综合运用日常考评、年度考核、分级抽查等措施,开展党风廉政建设监督检查,发现整改问题12条。不断完善科级干部廉政档案,督促27名受处分和谈话函询领导干部在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上说明情况,对44批702人和62个单位干部任用、评先评优出具廉政查询意见。推进干部约谈常态化制度,共提醒约谈10人次,诫勉谈话42人次,集体约谈158人次;问责8起,处理37人。
(三)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惩治震慑进一步彰显。强化专项治理,扎实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通过县委书记主动领办扶贫领域问题线索,压实传导责任,全年受理问题线索5件,办结2018年以来问题线索19件,立案12件,处理违纪违规人员31人,扶贫领域违规违纪问题得到有效遏制。强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处置问题线索18件,初核了结7件,立案10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8人,组织处理18人,移送司法机关1人,实现“三清零”任务。受理生态环保领域问题线索1件,给予党内警告处分1人,谈话提醒2人。深化作风建设,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4起,给予党纪政务处分4人,组织处理13人。集中排查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135个,制定整改措施135项。牵头组织18家县直单位开展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133个,整治成果全部公示。紧盯重要节点精准纠治,深入整治领导干部利用名贵特产特殊资源谋取私利、天价烟背后“四风”问题、违规发放津补贴、私设“小金库”、公车私用等问题,督促整改问题12个,给予政务警告处分2人,解聘2人,诫勉谈话1人,全县通报批评4个单位。保持高压态势,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克服案件数量增加,办案人员少,时间紧、任务重的困难,在减存量、遏增量上积极作为。共受理信访举报106件(次),处置问题线索191件,同比增长50.39 %,立案102件,同比增长142.8%,给予党纪政务处分98人,同比增长71.9%,挽回经济损失180万余元。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理179人次,其中第一种形态74人次,占41.34%、第二种形态78人次,占43.58%、第三种形态16人次,占8.94%、第四种形态11人次,占6.15%。并通过下发纪检监察建议书、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等措施,扎实开展以案促改工作。
(四)推进体制机制改革、监督体系进一步深化。加强监察体制改革,严格落实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和监督执法工作规定,深入推进纪法贯通、法法衔接工作,制定《湟源县纪委监委提前介入审理工作办法(试行)》《湟源县纪委监委与政法机关加强扫黑除恶协作配合工作制度》《湟源县纪委监委机关与公安机关加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协作配合工作制度》等制度,进一步完善情况通报、问题线索移送、查办案件协作、立案告知、提前介入、签字背书等工作机制。制定和完善诫勉谈话、“走读式”谈话、办案安全等工作办法和措施,进一步规范了责任范围、工作程序和职责边界,全年开展谈话99次、询问269次、查询254次、讯问18次、扣押2次、调取143次、留置4人次、鉴定3次、查封1次、采取技术调查1次。深化派驻机构改革,结合党政机构改革工作,均衡设置综合派驻纪检监察组,将原有的8个派驻纪检监察组调整为6个,实现了对全县42个县直机关的全覆盖。派驻纪检监察组对所监督的42个单位就工作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发现公务接待无公函、财务报销不规范等方面问题5条,督促立行立改问题5条。推进基层建设,扎实开展“基层建设年”活动和纪检监察一体化建设工作,创新工作机制和方式方法,统筹乡镇、村(社区)纪检监察力量,发挥村(社区)监察监督合力,打通监察监督“最后一公里”。重新修订《湟源县乡镇纪委办案协作区实施办法》,把全县9个乡镇划分为3个办案协作区联合办案,统一调配使用乡镇纪委、派驻机构、巡察机构工作力量,有效提升了基层办案能力。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处分决定执行工作的通知》,使纪律处分执行有了“模板”,全年共协审基层纪委办理案件31件,案件办理质量进一步提高。制作设置永久性信访举报公示牌146块、举报箱156个,开通了“二维码”举报,实施信访检举举报平台建设,设置了专门信访接待室。
(五)聚焦巡视狠抓整改、巡察震慑进一步凸显。狠抓巡视整改,紧盯省委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通过参加专题民主(组织)生活会、谈话了解情况、查阅资料等方式,强化各部门对整改工作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帮助整改单位找原因、谋措施、抓进度,推动整改落实。详细核查具体问题,积极办理移交问题线索,7件问题线索现已办结6件,正在办理1件,共处理33人(次),给予开除处分并移送司法机关1人,党内警告14人、党内严重警告8人、留党察看1人、诫勉谈话4人、批评教育2人、组织处理2人、免去职务1人。同时,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县纪委监委认领的13个方面25条巡视反馈问题,完成整改23条,正在整改2条;完成省委巡视办专项检查湟源县委巡察工作反馈的4个方面13条问题的整改。深化政治巡察。2019年完成第四、第五轮常规巡察和市委第二轮交叉巡察,巡视单位14个,发现问题214个,提出意见建议66条,移交问题线索6件。督促县委第三、第四轮常规巡察、第二轮扶贫专项巡察和市委第一轮交叉巡察的14个被巡察单位整改问题182个,制定长效机制68条,约谈22人,收缴违规资金32.34万元。2019年办结巡察移交问题线索12件,开除党籍1人、留党察看1人、党内警告2人、诫勉谈话7人、提醒谈话7人、批评教育1人。完善制度机制,完善巡察报告制度,建立巡察问题清单与整改销号台账督办、“巡后检查评估”等机制,制定了《中共湟源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规则》《中共湟源县委巡察组工作规则》等10项制度,确保巡察工作制度化、规范化运行。及时调整了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立了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核定行政编制4名,及时调配了人员;常设2个巡察组,任命了2个巡察组专职副组长和6名巡察专员;建立了22人的组长库和37人的组员库。
(六)从严打造过硬队伍,自身建设进一步提升。提升能力素质,采取党性教育、专题培训、跟班培训等模式,用足用好中纪委下发的18张专业培训光盘,加大纪检监察干部培训力度,购置配发各类专业书籍150余册,组织集中学习36次,以案代训14人次,组织县乡32名纪检监察干部参加了省市县各类培训班,实现培训全覆盖。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乡镇纪委(监察办公室)履职能力建设的实施意见》,加强基层纪检工作指导,提升县乡纪检监察干部工作能力。强化纪律意识,认真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及时传达贯彻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要求。严格落实《西宁市纪检监察干部“六严禁”》,建立纪检监察干部廉政档案,修订完善内部监督管理制度,进行各科室廉政风险点及个人社会关系排查,严防“灯下黑”。坚持刀刃向内,处置纪检监察干部问题线索2件,诫勉谈话2人。
一年来,我们在学习实践中保持政治方向、忠诚履行职责,在稳中求进中积累经验方法、增强工作定力,在攻坚克难中提升能力素质、锻造干部队伍,全县纪检监察工作坚定稳妥、扎实有效,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坚强纪律保证。以上成绩的取得,是市纪委监委和县委坚强领导的结果,是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共同努力的结果,是全县纪检监察干部担当尽责的结果,是全县广大干部群众支持参与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县纪委常委会向大家致以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对照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要求,工作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薄弱环节:全面从严治党方面还有差距,个别党组织在贯彻决策部署和制度执行上还存在落实不及时、措施不精准、成效不显著等问题;作风建设力度还不够,有的党组织管理监督不严,作风建设压力传导还不够,不作为、慢作为及学风文风会风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和“四风”问题未能根治;日常监督检查和谈话提醒教育的力度和针对性还不够,警示作用不强,重点领域权力制约和监督仍有漏洞,在工作中失职失责甚至违规违纪违法的现象仍未杜绝;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形成合力上还需进一步加强,派驻机构改革和基层纪检监察工作一体化建设有待进一步深化;县乡纪检监察能力建设上还有差距,制度机制建设还需不断完善等等。针对这些问题,我们要增强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务必高度重视,认真加以解决。
二、2020年工作任务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的收官之年,遵循市纪委监委和县委的工作部署,今年全县纪检监察工作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中纪委四次全会、省委十三届七次全会、省纪委四次全会、市委十四届十次全会、市纪委五次全会和县委十六届九次全会部署,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以“两个绝对”具体化为载体,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坚持把监督挺在前面,突出政治监督,积极协助党委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持之以恒整治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持续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体推进“三不”机制建设,着力提升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水平,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职能作用,为全面落实“四个扎扎实实”重大要求、奋力推进“一优两高”、确保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实现“十三五”规划,加快建成绿色发展样板城市、开创新时代美丽幸福湟源建设新局面提供坚强保障。
着力抓好七个方面25项主要工作:
(一)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协助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学懂弄通做实。组织开展“双学双提”活动,学领袖思想,提政治站位;学业务知识,提履职能力。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健全和完善学习制度,始终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放在首位,第一时间学、及时跟进学。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特别是在中纪委四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刻理解把握“四个坚定不移”和六项重点工作,提高学以致用、知行合一的能力水平。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 自觉把各项工作放到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的大局中来思考、谋划、推进,自觉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拓展主题教育。坚持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作为党的建设永恒课题和党员干部终身课题,深入拓展主题教育成果,加强理想信念宗旨和党章党规党纪教育,强化党性锻炼,筑牢廉洁从政的思想根基。继续抓好主题教育检视问题整改落实和漠视侵害群众利益等专项整治工作,扎实做好“三个一”工作,开展一次“回头看”和监督检查,发现和解决一批工作不到位问题,推动形成一批整改、整治工作成果,促进主题教育制度化、常态化。
深化政治监督。自觉把“两个维护”作为纪检监察工作的“纲”和“魂”,坚持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到哪里,监督保障就跟进到哪里。加强对党章党规和宪法法律的执行、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的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的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县委重大决策部署的落实等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政令畅通、执行落实有力。探索建立政治纪律负面清单制度,细化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不得违反的具体事项,划出政治“红线”。
强化责任落实。压紧夯实各监督主体的责任,制定党委主体责任、党委书记第一责任、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和纪委监督责任“四责”清单,通过“四责协调”,齐抓共管,形成全力。认真落实《关于党委(党组)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的工作意见》,推动党委(党组)主动、经常用好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武器,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认真落实《关于党组决定和处分党员事项规定程序实施细则》,推动党组行使好监督权、处分权,管好党员,带好队伍。深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日常考评、分级抽查、年度专项考核相结合的评价制度,细化重点内容、方式方法、评价标准,推动党风廉政建设落在日常、抓在经常。制定《湟源县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追究办法(试行)》,保障责任落实。建立村级组织和基层站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机制和乡村党组织党风廉政建设负面清单,推进责任压力向基层传导。牵头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的意见》,选择部分乡镇建立“阳光村务”网络公开平台试点,监督规范农村“小微权力”。深化问责工作机制,规范各类问责主体齐抓共管,防止纪检监察机关包办代替,问责泛化、简单化问题,确保精准问责、规范问责、有效问责。
(二)加强权力制约监督,深入推进监督相贯通全覆盖
抓实日常监督。加强政治研判,县乡纪委监委和派驻机构对所联系地区和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开展谈心谈话全覆盖, 有重点地建立日常监督观测点,确定联络员、信息员,通过蹲点调研、走访群众、问卷测评等方式加强日常监督,并结合日常监督、巡视巡察等掌握的情况,进行政治生态研判,提出改进意见建议,推动整改落实。制定《关于加强日常监督工作的实施意见》,进一步细化日常监督内容、方法、结果运用,实施精准监督,提升监督质效。综合运用检举举报数据平台、纪检监察统计指标体系和廉政档案信息,加强数据的分析研究,透过现象看本质,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贯彻《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抄告办法》,针对发现的问题,分类采取抄告、通报、整改等方式,推动党委(党组)落实主体责任。规范党风廉政回复工作,强化廉政回复在日常监督中的重要作用。
深化巡察监督。把握政治巡察内涵,建立健全上下联动机制,统筹常规、交叉和“回头看”等巡察方式,组织开展对13个党组织的第六、七轮巡察和第三轮市委交叉巡察,高质量推进巡察工作全覆盖。强化县委巡察与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干部监督、审计监督的贯通融合,加强信息互联互通,工作力量交叉配合,业务优势相互支撑,将巡察岗位作为培养锻炼干部的重要平台,形成协同高效的监督工作体系。深化业务能力建设,一体推进“提级巡察”“专项巡察”“交叉巡察”模式, 提高巡察报告质量和成果运用。加大巡视巡察整改监督力度,完善整改约谈、整改情况报告、抽查监督制度和整改公开机制,抓好线索移交办理等工作。探索对全县中小学校开展“微巡察”,注重发现和查处教师行为失范、校外有偿补课、财务管理混乱等问题。有序推进村(社区)级组织交叉巡察,注重发现和查处虚报冒领、挤占挪用、侵害群众利益等问题。
强化重点监督。加强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处置工作的监督检查,确保各项工作指示、防控措施和工作要求落实到位。加强对工程项目领域的监督,注重发现和查处领导干部插手工程项目招投标、违规操作、权钱交易等问题。加强对交通领域的监督,注重发现和查处项目建设、资金使用和设备采购等方面规避监督、违规操作、利益输送等问题。加强对医疗卫生领域的监督,注重发现和查处项目建设、医疗器械和药品采购等方面弄虚作假,套取侵占专项资金等问题。加强对县属国有企业的监督,注重发现和查处决策机制不落实、滥用职权等问题。加强对优化营商环境、放管服改革、减税降费政策措施落实、“最多跑一次”改革等情况的监督。
贯通各类监督。着力推动党委(党组)全面监督、纪委监委专责监督、党的工作部门职能监督、党的基层组织日常监督、党员民主监督等结合起来、融为一体。研究建立谈话函询向民主生活会说明情况监督管理办法,形成常效监督制约,提高民主生活会和谈话函询的质量和效果。加强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和巡察监督有效衔接贯通,增强监督的协同性、系统性。加强纪委监委机关科室与派驻机构的联系沟通,建立健全联组协作等工作机制。督促党内监督与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审计监督、财会监督、统计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贯通融合、协调协同。
(三)聚焦推进治理体系,持续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严格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和监督执法工作规定,严格落实下级纪委监委向上级纪委监委和同级党委的请示、汇报及重要事项审批等各项规定要求,既报告过程,也报告结果。制定完善问题线索处置、谈话函询、初核、立案审查、案件处理向党委主要领导、党委常委会和上级机关报告、审批的制度规范,建立健全纪委派驻机构与党组(党委)的沟通协调、情况通报和重要问题会商机制。发挥县委反腐败协调工作领导小组职能作用,加强对重大问题、重点案件、重要事项的经常性研究会商和协调解决。加强与驻县单位纪检工作的衔接协作,通过建立联席会议、联合开展业务培训、互派干部帮助工作等方式,推动协同联动。
深化派驻机构改革。推动派驻机构、编制、人员进一步落实,优化派驻机构设置,加强力量配备,提升业务能力,积极探索有利于派驻机构发挥职能作用的统筹、协作、联合等工作机制, 推动派驻机构与基层执纪执法一体化建设相融合,抓实做细派驻监督。各派驻机构要强化履职担当,抓紧理顺工作关系,建立内部规范,加快推进工作,实现派驻监督提档升级。加强对派驻机构和县属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的领导和指导, 建立健全工作规则、考核工作办法、监督检查、审查调查措施使用办法等制度规范,细化落实“三为主一报告”机制。完善关于加强派驻机构请示报告制度,确定请示报告事项清单,全面提升派驻机构改革制度优势。
推进纪法贯通衔接。严格落实已出台的制度规定,着力解决制度执行落实不到位、惯性思维重、工作随意性大等问题,确保按制度规定办事。进一步规范监督检查和审查调查工作中开展协作配合的办法,严把案件质量关,健全案件审理和执纪执法等工作流程、监督执纪执法办案人才库等工作机制。开展制度执行“回头看”,采取“抽查+通报+约谈”的方式,对重点法规制度执行情况开展监督检查,传导责任压力,倒逼制度落实。持续推进基层监督执纪执法一体化建设,建立一体化协同联动机制,完善办案协作机制。加强基层纪检监察联络员队伍建设,把监督的“触角”延伸到基层“神经末梢”。完善问题线索处置制度, 规范12项调查措施使用,严格审批权限,精准使用留置措施。
持续推进基层建设。制定“基层建设深化年”实施方案,明确深化的重点工作、措施方法、相关要求。加强对乡镇工作指导,健全县纪委监委班子成员联点包乡镇制度,定期听取乡镇纪委工作汇报,研究解决具体困难和问题。推动乡镇纪检监察工作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加强硬件设施、履职能力建设,推进乡镇(社区)纪检监察工作优化升级。按照《关于乡镇标准化谈话室建设的指导意见》,各乡镇要加快建设投入使用。加快纪检监察系统检举举报平台建设,抓实人员培训和技术保障,实现检举举报受理、办理、处置工作纵深贯通。
(四)紧扣保障民生利益,持续深入推进四类专项治理
深化脱贫攻坚专项治理。扎实做好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 举一反三,放大整改效应,坚决整治脱贫攻坚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加强对脱贫工作绩效,脱贫政策连续性稳定性,以及脱贫摘帽后“四不摘”情况的监督检查,从严查处贪污挪用、虚报冒领、优亲厚友行为。加强对东西部协作扶贫项目、资金的监督检查,确保帮扶项目资金落实到位。继续抓好县乡党委书记领办重点问题线索机制,在解决具体问题上见实效。
深化生态环保专项治理。深入抓好中央环保督察组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切实解决生态环保方面责任不落实、政策规定执行不力、执法部门监管不到位等问题。深入推进违建别墅整治,在去年自查自纠基础上,做实做细“回头看”和问题整改,巩固扩大整治成果。协调有关职能部门和监督力量,加强对环保领域重点工程项目、大额资金使用和公权力运行加强监督执纪执法。
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治理。进一步完善纪检监察机关与政法机关在问题线索移交、联合办案、签字背书等方面的工作机制,紧盯重点案件,做好以案促改,形成长效机制。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做好社会治安、乡村治理、工程建设、交通运输、市场流通、自然环保、文化旅游、教育民生等行业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健全纪检监察机关与政法机关同立案、同督导、同公告“三同机制”,围绕重点线索深挖彻查,巩固扩大“惩腐打伞”成果。
深化民生领域专项治理。加大信访办理力度,聚焦医疗卫生、上学就业、基础设施建设等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方面,解决群众反映突出的信访举报问题。调动发挥群众监督作用,指导推动村务(社区)监督委员会建设,引导群众积极有序参与监督,增强群众监督权、话语权,以群众监督推进公权力治理,维护和发展好群众利益。加大人防领域治理力度,推动建章立制,规范管理。继续深入开展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治理,着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的问题。
(五)拓展正风肃纪成效,持之以恒继续加强作风建设
持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压实党委(党组)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主体责任,督促各级党组织把查摆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作为民主生活会、政治巡察、日常监督检查的重要内容,深刻剖析成因,健全相关制度,推动综合施治。深入排查问题线索,注重从政治监督、政治巡察、日常监督、审查调查和专项督查、信访反映、网络舆情中发现挖掘问题线索。加大查处力度,针对重点问题线索,集中开展核查工作,抓住主要问题深挖细查,把事实查明、把问题查清,严查一批典型问题。及时通报曝光,充分利用OA移动办公系统、手机短信平台、“魅力湟源”微信公众号等平台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增强整治的政治效果、法纪效果和社会效果。扎实做好统计造假的监督执纪问责,督促统计部门认真开展执法检查和监督检查,建立信息互通、问题线索移交和办案协作机制,严肃执纪问责。继续开展“景观亮化工程”专项整治。
严防享乐主义奢靡之风反弹回潮。继续深化重大节日、重要庆典等关键节点前期提醒预告、中期抽查督查、后期通报教育等方式方法,持续发力,防止老问题复燃、新问题萌发、小问题坐大。紧盯机关企事业单位、基层站所,用好“四风”监督举报平台,更好发挥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作用,注重解决薄弱环节。从严查处“小金库”、乱发津贴补贴等问题,继续加强对领导干部利用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谋取私利问题的专项治理,针对新情况,注重防范和查处收送电子红包、私车公养等隐形变异问题,督促有关职能部门细化公务接待、公款开支、财务管理等制度规定,堵塞漏洞,健全长效机制。坚持纠治“四风”与树新风并举,弘扬忠诚勤勉、求真务实、开拓创新、清正廉洁的良好风尚,为各项事业健康发展提供作风保障。
(六)巩固反腐斗争成果,一体推进“三不”机制建设
强化“不敢腐”的震慑。突出办案重点,对党的十八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规矩的腐败问题首先查处;深化金融领域反腐工作,查处地方债务风险中隐藏的腐败问题;坚决查处医疗机构内外勾结欺诈骗保行为;坚持行贿受贿一起查,对巨额行贿、多次行贿的严肃处置。改进办案方式方法,规范处理检举控告的程序和办法,加强对问题线索的前期摸排了解,增强研判处置的准确性、有效性,做深做细初核工作,提高成案率;加强对工作对象的思想政治工作和教育感化。提高办案质量,探索深化交叉办案、提级办案等措施,增强查清问题和突破案件的能力;完善乡案县审、案件质量评查机制;加强对案件的审核把关,把好事实证据关、程序关、定性处理关、移送起诉关。提升办案合力,不断完善纪检监察机关与反腐败协调小组成员单位问题线索移送、技术调查措施配合等机制,提升案件办理质量和效率;充分发挥乡镇纪委作用,加强基层办案工作,实现乡镇纪委年内立案全部“破零”。强化办案和安全保障,积极推进办案中心建设,探索建立心理疏导工作机制,减轻被审查调查对象心理压力,防范安全风险;严格执行办案纪律和保密纪律,规范“走读式”谈话等工作流程,严格落实办案安全责任制。坚持严管与厚爱,正确处理容错纠错与执纪执法的关系,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建立受处分人员回访教育制度,加强对受处分人员的教育疏导和谈心解压;制定《关于查处诬告陷害信访举报行为 为干部澄清正名实施办法(试行)》,抓好严惩诬告和澄清正名工作。
扎牢“不能腐”的笼子。注重源头预防,综合运用“四种形态”,有效处置化解存量,强化监督遏制增量,达到风清气正的社会治理效果。推动以案促改,由案件审理部门负责统筹、协调、指导,坚持一案一剖析,分析发案原因,找准监督管理和机制制度方面的缺陷、漏洞,会同案件承办部门研究制定针对发案单位的整改工作方案,明确整改重点和措施要求。用好纪检监察建议,认真贯彻《关于规范使用纪检监察建议的办法(试行)》,对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发现的普遍性、系统性、区域性问题,精准运用纪检监察建议,推动发案单位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倒逼发案单位补齐廉政风险防控和制度短板。着力推动重点领域机制制度建设,结合政治监督、日常监督、执纪执法与组织、审计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坚持问题导向,推动审批监管、执法司法、工程建设、资源开发、公共资源交易、公共财政支出等领域的机制改革和制度创新,扎紧制度的笼子。推动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净化企业发展生态,依法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健全规范领导干部电子廉政档案,做到对领导干部有关事项报告、重要人事调整等廉情信息的动态掌握,探索建立村(社区)“两委”班子主要负责人廉政档案,强化对村(社区)干部的日常监督。
增强“不想腐”的自觉。弘扬传统文化,传承红色基因,树牢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导党员干部增强修身齐家、公私分明、洁身自好的党性修养。推进廉政文化建设,深入开展廉政文化“六加四”活动,打造廉政文化“一乡一品牌、一行业一特色”创建模式,年内打造一批廉政文化示范点。6月份举办廉政文化宣传周,组织开展廉政文化演出、廉政知识竞赛、廉政警示教育等系列活动。教育引导领导干部重家教严家规正家风,广泛深入推进廉洁家庭建设。依托小高陵教育基地优化廉政教育功能,充实内容和电教资料,增强教育的主动性和感召力。加强案件警示教育, 将宣布处分决定与警示教育深度融合,并利用查处的典型案例,通过召开警示教育大会、庭审旁听、案例剖析、案例通报等方式, 以案释德、以案释纪、以案释法。加强宣传舆论引导,开通运行“清风湟源”微信公众号,加大全面从严治党理论政策、党纪法规和工作动态的宣传教育力度,创作播放廉政“微电影”和廉政公益广告,营造“三不”一体推进的浓厚舆论氛围。
(七)着眼干部队伍建设,从严锻造高素质纪检监察铁军
持续加强政治建设。认真贯彻《关于加强新时代全省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的意见(试行)》,以政治建设为统领,持之以恒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加强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实践锻炼、专业训练,打造模范政治机关。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完善常委会议事决策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提升治理能力。着力加强机关党建工作,推动党建与业务相贯通、相促进。
提升干部素质能力。深化全员培训,以《规则》《规定》《问责条例》以及中纪委下发的18张专业培训光盘为重点,推动学用结合、融会贯通, 提升专业化水平。拓宽选人用人渠道,注重引进党建、法律、财政、金融、审计、信息化等方面人才,加大干部的培养和交流轮岗力度,选优聘请特约监察员。加强实战锻炼,通过岗位练兵、挂职锻炼、跟班学习、以案代训等不同形式,不断提升监督执纪执法能力水平。
树立干事创业导向。发扬斗争精神,增强斗争本领,大力营造勤勉敬业、踏实干事、担当作为的浓厚氛围。加强调查研究,找准制约工作、影响高质量发展的难点、堵点、焦点问题,研究思考对策措施,提高破解难题的本领。积极落实干部谈心谈话和家访慰问等关爱激励机制,综合运用通报表扬、记功嘉奖、年度表彰等方式,激励先进、鼓励后进。
严格内部监督管理。认真落实《青海省纪检监察系统内部督查工作办法(试行)》, 严要求、严约束、严监督,体现严管厚爱。建立健全纪检监察风险防范机制,深化具体措施,化解风险挑战。完善制度规则,建立健全纪检监察干部廉政资料,严格执行监督,加强内部管理,严肃查处执纪违纪违法行为, 始终做党和人民的忠诚卫士。
同志们,新一年、新征程,站在新的起点,我们要更加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把握形势、强化担当,坚守初心、践行使命, 立足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职责要求,大力弘扬“敢为人先、实干善成”的小高陵精神,努力推动全县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奋力开创新时代美丽幸福湟源建设新局面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