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委统一安排,6月20日起,区委四个巡察组先后完成对人大办、汉东乡、供销联社、政协办的巡察进驻并开展工作。本轮巡察共设4个巡察组,采取1托2的方式,将对6个区直部门(市场监督管理局、供销联社、政协办、公安局、人大办、水利局)及2个乡镇(田家寨镇、汉东乡)开展巡察。本轮巡察还建立了巡察、宣传联动机制,巡察期间,区委宣传部同步开展意识形态工作专项检查,为巡察组提供专项检查报告,做到工作优势互补、信息资源共享、监督合力增强。
被巡察单位分别召开巡察进驻动员会,会上各巡察组组长做了动员讲话,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提出工作要求,被巡察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作了表态发言。
各巡察组组长强调,巡察是政治巡察,是增强党内政治监督的制度性安排,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作出的战略部署,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区委巡视巡察工作新要求,忠诚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围绕“三个聚焦”,通过发现问题,持续形成震慑,促进标本兼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为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推动新时代湟中区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被巡察党组织负责人在动员会上纷纷表示,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把接受巡察作为深刻领悟“两个确立”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体检,认真履行主体责任,主动接受巡察监督,客观真实反映情况,以强烈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支持配合巡察组工作。
本轮巡察共安排2个月,巡察期间设立专门值班电话、联系信箱、开通二维码举报平台,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反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