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4日,2021年度青海省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目标责任(绩效)考核工作会议在西宁召开,会议安排部署了2021年度全省目标责任(绩效)考核工作,并解读培训了考核方案。
据了解,2021年度青海省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目标责任(绩效)考核工作将把是否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拥护“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作为检验干部政治忠诚、政治担当和政治能力的重要标尺;把是否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履职尽责、担当作为,推动年度各项重点目标完成情况,作为评价干部政绩的基本依据,考准考实政治素质,考深考细工作实绩。
各考核组将在科学严谨、公道正派、求真务实地开展考核工作的基础上,发现闪光点、找准薄弱点,并对被考核单位在班子建设、年度目标任务完成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能实施、可操作的改进建议。此外,还要围绕考核指标设置、考核方式方法改进、考核结果运用等重点工作,广泛听取被考核单位和干部群众的意见建议。同时,各考核组不仅要看目标任务的完成情况,还要看被考核地区和单位的发展变化、对推动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贡献程度等。各考核组还将加强地区与地区、单位与单位之间以及被考核单位当年与上年之间的纵向比较分析,全面、历史、辩证地分析主观努力与客观条件、增长速度与质量效益、显绩与潜绩、发展成果与成本代价等情况,吸收运用平时考核、专项考核、业务考核、巡视巡察、督导调研等结果,确保作出的评价和给出的结果客观准确、全面周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