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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个聚焦 确保派驻监督工作取得实效
来源:第二派驻纪检监察组 发布时间:2021年12月31日 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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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以来,市纪委监委第二派驻纪检监察组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紧紧围绕市纪委全委会确定的目标任务,坚持问题导向,认真履行派驻监督职责。

        聚焦政治监督,压实主体责任。一是加强督促指导。年初分别与9家被监督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就做好2021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行了对接和交流,督促指导被监督单位强化“两个责任”的落实,增强“一把手”和班子成员履行“第一责任人”和“一岗双责”的意识。截止目前,参加被监督单位党风廉政建设、专题民主生活会和党组会等共计52余次,提出建议19余条,有效筑牢了全面从严治党第一道防线。二是坚持例会制度。每季度组织召开被监督单位纪检监察工作例会,会上通过问题通报、经验交流、学习培训的方式,达到了取长补短、相互借鉴、互相提高的目的,持续助推被监督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开展。三是积极探索会商制度。为更好发挥派驻监督作用,推动“两个责任”融通协同,研究制定《第二派驻纪检监察组与被监督单位定期会商工作办法(试行)》,对会商内容、时间、准备、形式、实施和纪律要求6个方面作出具体规定,规范了派驻监督工作,进一步压实被监督单位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聚焦日常监督,提高工作实效。一是加大作风建设检查力度。围绕市纪委全会任务分工和季度监督检查任务清单,针对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决策部署,紧盯春节、清明、五一、端午节、中秋和国庆重要节点的作风纪律进行检查,共发现并督促整改问题21条,进一步夯实了被监督单位纪律作风建设。同时不断加大日常监督检查力度,积极开展了护航生态文明高地城市典范专项监督工作,向被监督单位下发了工作清单,明确了任务,进一步压实了工作责任。积极开展了被监督单位班子成员16人、调研员15人的谈心谈话全覆盖工作,目前谈话工作均过半数;联合市市场监管局开展“天价茶”工作进行专项检查,重点抽查302户商超和经营者对烟、酒、茶叶是否存在未明码标价、哄抬价格、相互串通、价格欺诈等价格违法行为进行了检查,对5户明码标价不规范的经营户现场责令进行了纠正整改。二是加大巡察整改检查力度。对被监督单位就中央第十五巡视组巡视青海反馈意见、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参加市委巡察被监督单位问题情况反馈工作会,要求高度重视市委巡察“后半篇文章”提出的任务要求,对制定的整改方案提出了修改意见。三是加大考核验收工作力度。及时向被监督单位反馈2020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年度考核检查发现的问题,督促其认真整改落实。完成被监督单位2021年度党风廉政建设日常考核工作,查找了26个问题,提出了具体要求,为年度考核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四是加大廉政风险防控力度。结合被监督单位工作实际,扎实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督导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展重点岗位、重点人员廉政风险点排查梳理工作,进一步构筑廉政风险“防火墙”。严把干部选人用人廉洁关,截止目前,出具廉政回复意见73人次。对被监督单位班子成员、县级非领导职务干部及科级干部182人的廉政档案进行了更新完善。五是加大问题线索查办力度。认真查办问题线索,坚持高标准、严要求,截止目前,共处置问题线索5件,其中:办结4件(下发纪律检查建议书2份,谈话提醒1人),剩余1件正在办理。

        聚焦重点监督,服务中心工作。一是加大营商环境检查力度。根据市纪委全会工作部署,结合第二派驻纪检监察组2021年重点工作任务,5次赴市营商局就全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情况开展实地督查,并在第二季度例会上听取了市营商局上半年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专题汇报,确保营商环境工作顺利推进。二是加大疫情防控检查力度。针对今年新冠疫情点发突发的实际情况,对被监督单位疫情防控安排部署、采取措施等情况进行了3次全面督导检查,对农贸市场、商超、医药店、饭馆等场所落实疫情防控措施进行督导检查26余次,先后2次深入西宁市行政审批局服务大厅、青海高原农副产品集散中心和西宁市进口冷链食品监管总仓对输入我市冷链食品进行集中检查,督促各单位做实做细疫情防控工作。三是加大政治生态研判力度。认真开展政治生态研判工作,通过查看资料、召开座谈会、发放调查问卷、个别谈话了解等方式,完成4家被监督单位政治生态研判工作,针对各单位的不同特点,共研判问题19条,提出工作建议19条,目前各单位针对存在的问题,采取有力措施,及时进行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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