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西宁市第十五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于2月16日举行。省委常委、市委书记陈瑞峰作讲话,对我市2022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李清明所作的《感恩奋进、拼搏赶超,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工作报告,对全市2022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
新的一年,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将聚焦六大任务推动全面从严治党。
任务1:加强政治监督,服务保障大局
实现路径: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监督,激励担当作为。
具体部署:
把“两个确立”作为最深刻的政治领悟、政治信念,把学思践悟领袖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指示批示、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对青海工作的重大要求,持续在学懂弄通做实中进一步提升政治“三力”。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和党的二十大重大决策部署,巩固拓展党史学习教育成果,在维护党的集中统一领导、督促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捍卫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上忠诚履职,有力有效服务保障全市中心工作。
聚焦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等重大战略,紧扣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等重大决策,紧扣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等重点任务,推动政治监督具体化常态化。研究出台《加强政治监督实施意见》,建立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市委工作要求贯彻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工作台账,凝聚监督合力,加强监督检查,推动落地落实。
认真落实“三个区分开来”精神,严格执行《处置诬告陷害和澄清正名工作实施细则》,常态化推进澄清正名工作,激励党员干部在现代化建设中更好担当作为。坚持把“四种形态”落实到监督执纪执法全过程,推动每一种形态的适用都精准规范。
任务2:坚持系统施治,一体推进“三不”
实现路径:坚持铁腕治贪,完善制度机制,深化综合治理。
具体部署:
坚决从严查处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交织的腐败案件,坚决防范查处“七个有之”问题,对在党内搞政治团伙、小圈子、利益集团的人毫不手软,对年轻干部从严教育管理监督。坚决查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审批、公共资源交易、科研管理、资本运作、园区建设等方面的腐败问题,持续推进金融领域腐败治理,深化国有企业反腐败工作。重点查处干部群众反映强烈的“一把手”腐败案件,以及“期权腐败”“影子公司”等新型腐败案件。继续扩大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粮食购销领域、国有企业等方面“大案带小案”和“案中案”的联动效应,强化震慑。织密追逃防逃追赃网,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探索建立行贿人“黑名单”制度,严肃查处多次行贿、巨额行贿行为。
严格落实省纪委监委《关于做好“三不”一体推进调研成果转化重点工作的实施方案》,统筹抓好任务落实。结合新出台相关条例,研究制定《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审批权限和工作流程》《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办法》《案件材料移送审理工作要求》,对全市纪检监察权力实行全链条、全流程的规范化管理。加大问题线索处置力度,提高发现问题能力。结合涉法涉诉信访实际,建立与司法机关联动机制,提高分流处置效率。加强信访举报分析工作,做好信访舆情数据专报。建立“三个一批”机制(领导包案化解一批、重点交办督办一批、“室组地”联动联办一批),及时解决群众反映强烈、涉及反映问题比较复杂的信访件。
将“三不”一体推进列为各级党委反腐败协调小组重要职责,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列入巡察内容,作为党校培训、述责述廉重要内容,强化“三不”一体推进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贯通融合。制定《关于推进“以案促改”制度化常态化实施办法》,持续深化以案促改。持续深化同级同类警示教育,注重分类分层实施,不断提高警示教育针对性、精准性、实效性。建立廉洁文化建设统筹协调机制,把廉洁文化建设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精神文明创建考评等,推动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深入开展。开展第六批廉政文化示范点创建活动,着力打造廉政文化建设精品亮点工程。
任务3:统筹纠治“四风”,深化作风建设
实现路径:紧盯发展抓作风,“五单五化”抓作风,服务民生抓作风。
具体部署:
研究制定《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深化作风建设若干措施》,综合运用作风巡查、“西宁评议”、日常监督检查、季度考核等方式手段,丰富抓作风建设的载体,深化打造作风建设“西宁样本”。认真落实《西宁市损害营商环境行为责任追究办法》,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
锲而不舍纠“四风”树新风,坚决纠治搞地方“小循环”“两高一剩”、重复建设和形象工程,“有批示动一动,没批示不作为”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把纠治“四风”和反腐败更好统筹起来,对津补贴发放“巧立名目”、收送红包礼金“积习难改”、大吃大喝“东躲西藏”、公款旅游“搭顺风车”等享乐奢靡隐形变异问题严肃惩治。推动一体查纠“四风”机制建设,注重在审查调查、巡察监督、审计统计中将“四风”问题单列出来,通过制发“任务单”、开列“交办单”、下发“通知单”、提交“反馈单”、提出“建议单”的方式,着力构建统筹有力、协调有序、运转有效的监督工作机制。
坚持纠正一切损害群众利益的腐败和不正之风,紧盯教育医疗、养老社保、生态环保、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执法司法、房产证办理、供热等领域开展集中纠治。开展违规兴建楼堂馆所集中整治,加大典型问题通报、追责问责力度。紧盯惠民利民、安民富民各项政策落实落地、项目廉洁建设、资金依规使用情况强化执纪问责,严肃查处群众身边“小官大贪”和贪污侵占扶贫资产、工程建设、国有投资平台等腐败问题。巩固深化作风巡查成果,精准解决群众痛点、难点问题。
任务4:强化政治巡察,深化政治体检
实现路径:坚守政治定位,推动上下联动,抓牢整改落实。
具体部署:
重点加强对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市委工作要求贯彻落实情况的巡察监督。组织开展2轮常规巡察、1轮县区交叉巡察,按照上级部署要求适时开展系统专项巡察,把问题导向贯穿巡察工作全过程、各环节,确保十五届市委巡察开好局、起好步。
加强与省委巡视机构、各县区巡察机构的对接沟通,统筹对象、任务、时间、力量等要素开展市县区巡察上下联动。建立健全巡察监督与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审计监督等贯通融合机制,推动主动监督、靠前监督、精准监督。制定巡察机构与纪委监委有关部室协作配合、规范巡察反馈意见等机制,形成巡察监督与专业监管部门工作合力。
积极履行巡察整改统筹协调督促职能,完善巡察成果共享机制,对巡察发现问题,严格落实“一抄告四抄送”措施,压实各方责任。指导督促被巡察党组织有力有序有效开展专项整治,实现以巡促改、以巡促建、以巡促治,充分发挥巡察标本兼治作用,扎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
任务5:突出监督首责,健全监督体系
实现路径:实化同级监督,优化派驻监督,深化专项监督,强化监督合力。
具体部署:
抓住“关键少数”,聚集责任落实,深入推进县区纪委监委同级监督工作,推动市纪委监委与下级党委(党组)班子成员谈心谈话全覆盖,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等情况的监督。建立纪委监委向同级党委领导班子成员信息沟通机制,从严依规开展政治生态评价等工作,着力破解同级监督难题。运用《西宁市政治生态评价指标体系》,推进政治生态评价精准画像。
理顺法院、检察院派驻纪检监察组隶属关系。对市属国有企业实行综合派驻监督,将政治监督全面嵌入国企改革治理全过程、各方面。深入推进金融领域纪检监察机构敢监督、善监督,有效提升派驻监督实效。研究制定派驻机构一对一循环式监督工作实施方案,推进湟源县试点工作,及时总结,以点带面,全面铺开。深化运用“两化”观摩成果和一体化评估成效,持续推进基层监督执纪执法一体化建设和乡镇(街道)纪检监察工作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全面提升基层监督能力水平。
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监督执纪问责,加大对政法系统腐败惩治力度,扎实开展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全面推进护航生态文明高地城市典范建设专项监督,不断强化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专项监督。持续深化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问题专项治理。
健全“组组”协作、“室组”联动、“室组地”和“室组地+N(专业力量)”团队联合监督办案机制。推动与人大监督等其他监督的贯通协调,提升系统治理效能。充分发挥反腐败协调小组职能作用,加强与法院、检察、公安和司法机关的统筹协调。建立健全与组织、宣传、审计、统计等重点单位问题线索双向移送机制,增强监督合力。完善检举控告和事务公开等机制,引导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开展县区交叉或协作办案,提升县(区)级纪委监委查处腐败案件能力。统筹县区纪委监委机关、派驻、乡镇纪检监察力量,加大乡镇协作区、“室组乡”“室组”联合联动办案力度。统筹建成“夏都清鉴”监督执纪一体化平台,构建立体监督体系。
任务6:锻造执纪铁军,打造专业队伍
实现路径:擦亮政治底色,锤炼过硬本领,规范内部监督。
具体部署: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大力弘扬伟大建党精神。推进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巩固拓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成果。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推进纪检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规范化法治化。持续深化“护航利剑、清廉卫士”党建品牌建设,推动机关党建和纪检监察工作融合互促、提质增效。
深入学习贯彻《监察官法》《监察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增强纪法素养。贯彻落实全市能力建设推进会精神,着力增强“八项本领”、努力提高“七种能力”,激励纪检监察干部以过硬本领担当新使命、展现新作为。持续深化全员培训,特别是对新任职的市县两级纪委领导班子成员的培训,着力提升纪委分管领导与留置对象首场谈话能力。注重把监督执纪执法一线作为“练兵场”,不断提升综合素质和履职本领。扎实开展“两谈一访”工作,推动落实专案人员轮流调休工作,开展以“健康身心、增进团结、快乐工作”为主题的心理疏导活动,营造和谐健康的机关氛围。
加强上一级纪委对下一级纪委的工作领导和业务指导,严格落实《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办法》《监督协作配合工作办法》,严格权力、手段、措施界限规定,严守纪检监察权力边界。组织召开全市纪检监察干部警示教育大会,以案释法明纪,加强队伍作风建设,增强纪检监察干部“免疫力”。按照《内部监督工作办法》,做好首轮内部督察“后半篇文章”,统筹开展第二、第三轮内部督察。及时处置、定期排查纪检监察干部问题线索,坚决防止家人、亲属利用纪检监察干部影响力谋私贪腐,以最严格的约束和监督防止“灯下黑”,把“三不”一体推进的理念贯穿自身建设,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铁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