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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宁市关于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的通报
来源:西宁市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1年02月09日 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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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要求,巩固拓展作风建设成果,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现将近期查处的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进行通报。

       1.城北区马坊街道办事处光明社区党支部书记、居委会主任张小青私设“小金库”问题。2008年至2019年底,张小青将社区出租的两间房屋所收取的租金以不入账的方式私设“小金库”,累计金额5万余元,用于违规吃喝、人员交通费等支出。2020年12月,张小青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湟中区农牧和扶贫开发科技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黄品贵违规发放福利等问题。2018年,区农牧和扶贫开发科技局在委托某工程咨询服务公司编制《湟中县李家山镇“乡村振兴战略”行动方案》时,以编制方案服务费名义高开列支费用1万元,用于违规吃喝、发放加班费等。2020年9月,黄品贵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以上2起案例,反映出在正风肃纪的高压态势下,仍有少数党员干部对纪律红线缺乏敬畏,不收敛、不收手,顶风违纪,有的甚至是十九大后发生的,性质非常恶劣。公开通报这些违纪问题,就是要提醒督促广大党员干部以案为鉴,防止行差踏错;就是要释放对“四风”问题紧盯不放,一抓到底的强烈信号;就是要警示广大党员干部对照通报指出的具体问题自查自纠、明纪明法,坚决守住底线,不碰红线,做到令行禁止。

       作风建设无小事,破纪破法就是从小事小节开始的。春节将至,全市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扛牢作风建设主体责任,密切关注“四风”问题新动向、新表现,以反复抓、抓反复的韧劲,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监督管理,坚持在完善制度和长效常治上下功夫,真管真严、敢管敢严,以钉钉子精神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市若干措施,持续巩固作风建设成果。全市各级领导干部要发挥“头雁效应”,以更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以上率下、身体力行,带头转作风、树新风,从严管理队伍。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发扬钉钉子精神,敢于斗争、善于斗争,结合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实际,延伸监督触角,织密监督网,做深日常监督,推动监督下沉、监督落地、监督于问题未发之时,始终毫不松懈纠治“四风”。要聚焦“六紧盯”重点工作,加大明察暗访力度,对顶风违纪和隐形变异问题露头就打、反复敲打、绝不姑息,让求真务实、清正廉洁的新风正气不断充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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