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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释纪明纪 严守纪律规矩——市纪委监委机关召开警示教育大会
来源:市纪委监委宣传部 发布时间:2024年06月05日 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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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3日,市纪委监委机关召开警示教育大会。会议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和关于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传达学习全市领导干部警示教育大会精神,集中观看警示教育片,深化以案为鉴、警钟长鸣,持续巩固深化主题教育和教育整顿成果,高标准、高质量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努力做自我革命的表率、遵规守纪的标杆。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钟志军出席会议并讲话。市纪委各常委、市监委委员,市委巡察办,委机关各部室、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全体干部参加会议。

会议指出,委机关党员干部要以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为契机,树立标杆意识、发挥表率作用,经常性的开展警示教育,时时刻刻用“六个必须”正心明理,用“七个有之”濯污扬清,坚决不越“警戒线”,不碰“高压线”,做到警钟长鸣,切实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推进党纪学习教育。

会议强调,要做党的纪律的坚定信仰者。要深入学纪、带头守纪,把学习《条例》作为常修课,通过学习,不断夯实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思想根基。要做党的纪律的坚决维护者。要动真碰硬、敢于亮剑,对违纪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形成强大震慑。要做党的纪律的忠诚实践者。要时刻保持如临深渊、如履薄冰的警醒,时刻从严自律,牢记“人情之中有原则,交往当中有政治”,自觉净化交往圈,特别要警惕防范别有用心的“熟人”“朋友”。要严守《青海省纪检监察干部“十不准”》《关于严禁纪检监察干部违规饮酒的规定》等纪律要求,做到慎独慎初慎微、自重自省自律,既守住底线红线,又自觉践行高标准严要求,严守权力边界。

会议要求,要带头学纪、知纪、明纪、守纪、遵纪,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深入学,更加自觉地筑牢思想防线、远离纪法红线、恪守廉洁底线。要检身正己,以案明纪、以案为鉴,清清白白做人、干干净净做事。班子成员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严于律己、严负其责、严管所辖,切实履行好“一岗双责”,强化对分管领域干部的教育监督管理,让干部习惯在受监督和约束的环境中工作生活,确保干部能干事、干成事、不出事,切实把纪律部队的纯度、忠诚卫士的成色锻造得更高、淬炼得更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