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派驻纪检监察组积极践行“干部要干、思路要清、律己要严”的要求,采取“三个加法”督导措施,多点发力,扎实推进驻在单位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学习+动员”,夯实思想基础。把集中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的监督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和责任,强化政治站位,提升思想认识,明确目标任务,统一行动。及时传达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省纪委监委和市纪委监委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精神和要求,督促驻在单位扛牢集中整治政治责任,紧贴主责主业,强化 “四个聚焦”,科学谋划,精准施策,打牢开局起步工作基础。
“方案+排查”,突出工作重点。根据市纪委印发的《关于印发全市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和主要领导相关工作提示要求,第一时间向驻在单位提出了具体要求,要求各单位认真学习领会集中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精神和相关要求,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明确实施步骤、整治任务、整治措施和工作要求,确保整治工作有序开展。截至目前,6家驻在单位共查找问题13个,且均已制定工作方案。
“督导+整改”,落细整治措施。对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应急局、市大数据局、市城运中心6家驻在单位涉及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进行督导2轮次,共制定问题整改措施33条。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影响群众出行安全问题,督促市公安局深入开展机动车不礼让行人、出租车和外卖电动自行车不文明驾驶专项治理行动,通过规范交通设施、优化交通组织、部门联动严查、加大警示曝光、约谈教育提醒等硬核措施,持续加大整治力度;针对安全生产领域的问题,督促市应急局迅速组织开展排查整治;督促市城市运行中心专门成立整治领导小组,明确整治民生痛点难点和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两个方面6个重点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