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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宁:“1234”模式擦亮派驻监督“探头”
来源:市纪委监委办公室、党风室 发布时间:2023年03月28日 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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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检监察机关派驻监督是全面从严治党、深入推进反腐败工作的重要力量,是党和国家监察的重要力量。西宁市纪委监委把加强派驻监督作为提升监督质效的重要抓手,认真贯彻落实《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工作规则》,持续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坚持系统思维、综合施策,不断推进派驻监督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

突出“一个过硬”,定好“探头”高度。始终把政治过硬作为干部队伍建设的基石,把旗帜鲜明讲政治贯穿派驻监督始终,把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与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及中央省市纪委全会精神结合起来,深学习、实调研、抓落实,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确保派驻监督各项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方向稳步向前。

压实“两个责任”,把稳“探头”尺度。强化主体责任,督促被监督单位党委(党组)认真履行主体责任,主动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增强监督意识,把监督作为党委(党组)分内之事、主责所在,做到严履其职、严负其责、严管其辖、严促执行。压实监督责任,指导派驻纪检监察组严格履行监督责任,聚焦被监督单位职责任务开展近距离、常态化的监督,发扬斗争精神,敢于担当、敢于监督,及时纠治问题,严格执纪问责,充分发挥“前哨”和“探头”作用,用监督责任的落实倒逼主体责任落地。

强化“三个重点”,找准“探头”角度。强化政治监督,盯住关键人、关键事、关键处,透过业务看政治、透过表象看本质、透过问题看责任,推动政治监督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强化日常监督,充分发挥派驻的近距离监督优势,用足用活用好《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工作规则》明确的监督方式做实日常监督,做到早发现、早处置。强化案件查办,坚持把问题线索核查摆在突出位置,对举报线索、转办线索、巡察移交线索实行台账管理,发现问题及时处置,让铁纪“长牙”、发威。

健全“四项制度”,调优“探头”精度。健全定期报告制度,各派驻机构每月报告上月日常监督开展情况、交办任务完成情况、驻在单位党委(党组)履行主体责任情况和问题线索处置情况。建立定期会商制度,每季度召开一次派驻机构负责人工作例会,交流工作经验,及时分析派驻监督工作中遇到的突出问题。完善定期通报机制,派驻机构管理办公室定期通报派驻机构日常监督、专项检查中发现领导班子成员、市管干部问题及谈话函询、提醒、诫勉等情况,对部门、地区政治生态研判信息互通共享,向市纪委常委会专题汇报派驻监督工作。建立定期述责机制,各派驻机构负责人每年向市纪委常委会述职。同时,选择部分派驻机构负责人在市纪委全会上述责述廉接受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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