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湟中区纪委监委: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会议传达学习省市区会议精神 安排部署安全生产及疫情防控监督工作
来源:湟中区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2年09月26日 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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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3日,湟中区纪委监委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 会议,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传达学习省委常委会、市委常委会、市纪委常委会和区委常委会会议精神,安排部署全区纪检监察机关安全生产及疫情防控监督工作。

会议认为,在党的二十大召开之际,省委、市委、市纪委和区委相继召开会议,对安全生产及疫情防控工作作出重要安排部署,提出明确工作要求,体现了省委、市委、市纪委和区委高度的政治自觉和强烈的责任担当,为我们做好安全生产、疫情防控监督工作提供了遵循和指南。全区纪检监察干部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重大要求,立足政治机关定位,强化责任担当,认真履行监督保障职责,以强有力的监督推动安全生产及疫情防控工作各项任务落实到位,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召开。

会议强调,要统一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中央和省市区相关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充分认识安全生产形势的复杂性、严峻性,疫情防控工作的艰巨性、反复性,自觉站位大局、融入全局,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厌战情绪、侥幸心理、松劲心态,从严从实从细抓好安全生产及疫情防控监督工作。要突出工作重点,强化监督检查。坚持把作风能力建设贯穿于监督检查工作的全过程、各方面,立足监督再监督的职责定位,通过严肃认真、扎实细致的监督检查,倒逼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压实安全生产及疫情防控工作责任,坚决防止和纠正工作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要做好自我防范,强化内部防控。要始终绷紧纪检监察系统自身安全生产及疫情防控这根弦,严明纪律要求,强化责任落实,扎实做好自身疫情防控和办案安全工作,严格落实请销假和报备制度,带头做好个人健康管理,前移防范关口,及早发现、及时消除风险隐患,确保谈话和审查调查过程“零隐患”,牢牢守住安全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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